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內政部推「整合住宅補貼」


內政部推「整合住宅補貼」,7月31日起接受申請,申貸金額最高可至220萬元,償還年限30年,前20年利率為1.41%,後10年視當時房貸而定,申請者滿20歲,符合任一條件即可申請,有配偶者或與直系親屬設籍同戶,或單身滿40歲者父母雙亡,但戶籍內有未滿20歲學子在學,可至銀行、農會申貸。

但條件有額外規定,「整合住宅補貼」申請人若與直系親屬同住,直系親屬須無自用宅,若與配偶分戶,配偶及配偶父母也不能有自用宅,民眾申請前務必注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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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整合住宅補貼方案》

★申請金額:220萬元
★申請日期:2012/7/31~9/10
★受理申請單位:申請人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
★條件:
年滿20歲:
1.有配偶者
2.與直系親屬設籍同戶
單身年滿40歲:
1.父母雙亡
2.戶籍內有未滿20歲學子在學
3.身心障礙無謀生能力者

備註規定:符合條件者若與直系親屬設籍同戶,父母不能擁有自用宅;若分戶,有配偶者,配偶與配偶父母也不得擁有自用住宅 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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